广西检察机关依法对韦彦决定逮捕
2025/08/07 10:39 来源:广西新闻网 阅读:1万
今日(8月6日),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,广西检察机关依法对韦彦决定逮捕。
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委原常委、秘书长韦彦(副厅级)涉嫌受贿一案,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,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,由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。日前,桂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韦彦作出逮捕决定。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
公开资料显示,韦彦,男,1977年3月生,壮族,籍贯广西都安,200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在职研究生学历。
他曾任来宾市财政局党组书记、局长等职,2017年任贵港市副市长,期间挂任商务部亚洲司副司长。2021年,他任贵港市委常委、统战部部长,2023年任梧州市委常委、秘书长。

2025年5月13日,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,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委常委、秘书长韦彦涉嫌严重违纪违法,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。
(元元)